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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大办组织学习《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表时间:2022-05-10    来源:
   5月5日节后首日,凤县人大召开机关干部学习会,重点对5月1日起实施的《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学习。

   《条例》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6条。有针对性地将创文测评指标内容纳入其中,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许多成功经验进一步转化、固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法规条款,并从文明生活、公共秩序、文明出行、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方面对市民文明行为进行规范。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结合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的需要,将相关内容融入法规,增加“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患有流行性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配合相关机构的检验检疫、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规定。

  会议指出,《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法治手段保障了公共秩序和公众健康生活,该条例的实施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里程碑,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人大工作者,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带头遵守条例,在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法工委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窦斌)

责任编辑:彬彬